12月14日訊 對於李鐵被以受賄罪、行賄罪、單位行賄罪、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、對非國傢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,《新京報》發文進行瞭點評,認為未來必須將足球改革大計一步步紮實落地,徹解管辦不分等問題,激濁揚清後,中國足球也必將重振旗鼓。
李鐵的受審,是一個標志性事件。本輪中國足壇聲勢浩大的反腐,是以2022年11月李鐵被查為開端的。由李鐵引出一系列足壇官員,由一個案件查出一系列案件,是這場足壇反腐行動的一大特征。
一個人集多種行賄和受賄罪名於一身,在中國足球史上並不多見。可以說,這些罪名,不僅反映瞭李鐵的罪責之重,也反映出這個曾經的紅人、風雲人物在中國足壇的浸淫之深、破壞之大。
李鐵曾經是中國足壇的希望之星,放言自己“最恨踢假球”,然而,事實證明,他兩次帶俱樂部隊創造的沖超奇跡,不過是打假球的結果。人設的劇烈落差,固然有著種種復雜因素的推動,但不可否認的是,李鐵向“腐敗足球”低頭,長袖善舞、暗箱操作,進一步敗壞瞭足壇風氣。
而當他被“破格提拔”為國足主帥掌握瞭中國足壇最耀眼的資源後,他的權力和野心,也達到瞭頂峰。他輕視重金托舉起來的歸化球員,重用自己的“嫡系”,把國傢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下;他大辦公司、大搞代言,內外通吃,生生在中國足壇打出一片詭異的名利場。
李鐵的“變色”,是整個中國足壇沉疴多年的典型案例。自2009年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暴,多名足壇官員和工作人員被查後,中國足壇一時間清朗許多。但隨著時間的流逝,歪風邪氣回潮,令中國足球亂象叢生。究其根源,和中國足球改革不到位、足協管理不規范有關。
以李鐵為例,其正是利用瞭改革不到位、管理者“自由裁量權”過大的“機會”,大肆以權錢開道,以此自肥。
因此,打開中國足球振興局面,既要深入推進足球反腐和行風整治,也需認識到,足球振興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、長期工程,必須強化問題導向,采取針對性舉措,將中央制定的足球改革大計一步步紮實落地,徹解管辦不分等問題。
中國足球在經歷瞭多年的起伏之後,始終是國人關註的焦點。盡管面臨諸多挑戰,但國足的希望從未熄滅。相信隨著足壇反腐力度的加大和足球改革的不斷推進,激濁揚清後,中國足球必將重振旗鼓。